<選擇權滿貫懶人包> 讓你輕鬆擁有300%以上的報酬率的選擇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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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選擇權

選擇權顧名思義是一種交易的權利,由買賣雙方簽訂契約,決定到期日期、標的指數或是股票、履約價格。

依據行使權利及義務可以簡單買方、賣方。

買方買入權利,並在到期日有權決定是否行使權利,買方付出權利金給賣方,屆時不論是否履約都不能拿回權利。相對而言,賣方則有義務履行這個契約,收到權利金後,即代表賣出權利給買方,屆時若買方想履約,賣方則有義務配合。

除了有買(buy)、賣(sell)雙方,選擇權還有買權(call)及賣權(put),買權指的是買入的權利賣權則是賣出的權利。可以看出買方、賣方、買權、賣權交織出四個象限,為方便各位理解,我們以下表說明選擇權的四大架構。

買權 賣權
買方 買進買權(看漲) 買進賣權(看跌)
賣方 賣出買權(看跌) 賣出賣權(看漲)

買進買權(看漲)

預期標的價格上漲,超過履約價時可以無限獲利,若標的價格下降,低於履約價格時,最多也只會損失權利金。

買進賣權(看跌)

預期標的價格下跌,低於履約價時可以無限獲利,若標的價格上升,高於履約價格時,最多也只是損失權利金。

選擇權的買方擁有下列特質:獲利無限、損失有限。

賣出買權(看跌)

簽約時收取權利金,預期標的物價格可以下跌或持平,到期時標的價格若低於履約價則穩定賺取權利金(因為買方不會行權),但若標的價格上漲並超過履約價,虧損將可能無限放大。

賣出賣權(看漲)

簽約時收取權利,預期標的物價格可以上漲或是持平,到期時標的價格若高於履約價則穩定賺取權利金(因為買方不會行權),但若標的價格下跌並超過履約價,虧損將有可能達到100%。

選擇權的賣方擁有下列特質:獲利有限、損失無限。

美股選擇權與在台灣交易選擇權的差別

選擇權依可履約時間分為歐式與美式,差別在於買方是否可以在到期日前行使權利

歐式選擇權:買方只能在到期日當天才能夠要求履約,台灣目前主要為歐式選擇權,操作方式較拘束。

美式選擇權:買方可以在到期日前任意時間要求履約,不需要等到到期日即可實行,操作方式較自由。

以上大致說明為什麼我們不建議投資人玩台股選擇權,因為美股選擇權是一個叫自由、流通性較大的市場,以下幫大家整理幾個美股選擇權的優點。

1.交易量較歐式選擇權大,因持有人可以在到期日之前隨時履行契約,故較受投資人喜愛。

2.到期日由持有人決定,所以承受的風險較小。

3.美股選擇權不同於歐式選擇權,允許買賣股票,並於到期日時以股票作為結算。

介紹到這邊可以知道美股選擇權相較歐式選擇權的靈活性更強,可以提前執行合約並以股票作為結算,也是投資人喜歡投資美股選擇權的原因,因此也衍生出了許多美股選擇權特有的策略,我們就以選擇權投資大師巴菲特的案例帶領大家進入選擇權的世界。

巴菲特選擇權策略

賣出賣權的價值型長期投資

投資好公司,了解市場每天都會有波動,長期持有,同時評價股票內在價值,按照安全邊際的買進原則。

策略說明

賣出標普500指數、英國FTSE指數、歐洲斯托克50指數和日經225指數看跌期權等大型市場指數的賣出期權,當時在簽訂契約時,指數呈現平值走勢,投資邏輯在於巴菲特認為歐美及日本股市指數長期會上漲,在透過賣出契約時,得到了45億美元的收入,而契約要等到到期時才會執行,最後只要指數不低於履約價格時,就可以穩賺權利金,且在契約到期之前,可以拿這筆金額去做額外的投資。

另一個優秀的投資案例:1993年,巴菲特賣出可口可樂股票的看跌期權,到期日是當年12月17日。表示購買此契約的持有者,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以每股35元的價格,把股票賣給巴菲特,但對於衡量過可口可樂價值的巴菲特,認為可口可樂目前被市場低估,亦即不論什麼情況,巴菲特皆能接受以35元買入可口可樂,結果最後可口可樂並沒有跌到35元以下,巴菲特也穩穩獲利750萬的權利金。

可以看出巴菲特所使用的美股選擇權策略有個重點前提:投資者必須具備估算標的物的真實價值的能力。

投資大師的思考流程

操作和巴菲特相同的賣出賣權策略前,首先要估算一下這家公司未來的股票價值,等待價格上升的同時設定你願意購買的價格,接下來就會面臨兩種情況。

情況一

股票價格如預期的上漲,不低過當時的履約價格,正如我們所預期,賺取到權利金之後獲利了結。

情況二

股價不漲反跌,這時就必須以履約價去購買這個股票,但是這個價格是衡量價值後所設定的合理價格,最後需以履約價購買這張股票,並扣除一開始收到的權利金,等於在買入股票的同時,用權利金彌補購買成本。

操作案例

當看中A公司的股票後,經過各種分析,我們認為A股被低估,實際上應該更有潛力,所以對這檔股票分析未來的目標價格可以來到55元。此時我們執行賣出賣權,而履約價格設定45元,這是經過評估後我們認定的合理價格。

最後的結果股價高於45元,超過履約價格,這時我們就可以穩定賺取權利金。但若是股價低於45元,我則必須用履約價購買這張股票,成本是履約價個再扣掉權利金,但這是我經過評估後可以接受的價格,也可以說是我以相對低價(低於55元)買入這檔股票。

結論

看完這篇文章後,你應該對選擇權有以下幾個關鍵概念:

1.選擇權是權利的交易,由買賣雙方簽訂契約,決定到期日期、標的指數或是股票、履約價格。

2.有買(buy)、賣(sell)雙方,加上買權(call)以及賣權(put)形成的四種商品形式。

3.美股選擇權的優勢在於可以在到期日前任意時間執行合約,並且能有股票作結算,因此較受歡迎、成交量大,也能有許多策略的產生。

4.估算股票未來的目標價格,利用賣出賣權的策略,當價個不低過履約價可以賺取權利金。反之當價格低過履約價,則可以低價購入股票,畢竟履約價比預估的目標價格還要低,則可以等待長期獲利。

這是選擇權系列文的第一篇文章,目的在於帶大家了解選擇權的架構,之後會有關於更多選擇權的投資概念文章,還有我們精心設計的選擇權策略組合,若想暸解更多有關投資的資訊,請經常關注ETF先生喔!讓我們一起享受投資的樂趣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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